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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疆绿电直连算电协同项目招标,配储25MW/100MWh(新疆电力展报道)

浏览:次    发布日期: 2026-06-10
6月4日,新疆信息产业园绿电直连算电协同项目(F+EPC+O)招标公告发布。招标人为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。


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如下:

项目名称:新疆信息产业园绿电直连算电协同项目(F+EPC+O)


工程规模:新建10万千瓦规模的光伏电站、2.5万千瓦/10万千瓦时(25MW/100MWh)规模的储能系统、2座110kV升压站,配套建设110kV输电线路。


建设地点:昌吉市。

计划投资额:4.71亿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。

招标范围:中标人在约定的合作期内全面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、设计、建设及运营维护工作。项目建设范围包括但不限于:新建10万千瓦规模的光伏电站、2.5万千瓦/10万千瓦时规模的储能系统、2座110kV升压站,配套建设110kV输电线路及确保项目完整并具备并网发电与安全运营的全部工程。项目运营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:对光伏电站、储能系统、升压站及输电线路的日常运营与维护及电力交易等相关工作;定期提交运营报告并接受招标人的监督与考核;承担运营期内为保障项目正常运转所需的人工、材料、保险、技术改造及土地租赁等一切费用。

计划工期: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。建设期计划2026年7月1日开工,于2026年12月30日前完成全部实体施工任务,2027年5月30日具备竣工验收条件。固定运营期固定期限20年,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的次日(即运营维护开始日)起算。固定运营期届满后,如双方有意继续合作,可就后续5年的运营事宜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合同。

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,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4家

企业类似业绩要求:

类似业绩指投标人(或联合体对应成员)近三年内(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)须具备以下业绩,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(至少包含合同首页、关键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)及相应的证明文件:

施工业绩:至少独立承揽1项10万千瓦及以上光伏发电的EPC或PC总承包业绩;且至少独立承揽1项110千伏及以上升压站或变电站或汇集站施工业绩。除通用证明材料,还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过程验收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。

勘察设计业绩: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10万千瓦及以上光伏发电的勘察设计业绩;且至少独立承揽1项110千伏及以上升压站或变电站或汇集站勘察设计业绩。

运维业绩: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10万千瓦及以上光伏发电的运维业绩;且至少独立承揽1项110千伏及以上升压站或变电站或汇集站运维业绩。


招标文件获取时间:2026年06月04日10时30分-2026年06月25日10时30分(北京时间,节假日不休息)

原文如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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